各學院(部)、校直屬研究機構: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年地方合作項目的通知》(浙教辦函〔2022〕102號)精神,為提高我省高校骨干教師、科研人員的教學能力和整體學術水平,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高素質創新型人才,為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貢獻力量,2022年我省將繼續實施“地方合作項目”(項目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和省教育廳合作設立)。現就項目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2022年地方合作項目計劃選派129人,分為2個子項目——浙江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100人,以下簡稱中青年骨干教師項目)、浙江省地方合作項目地方創新子項目(29人,以下簡稱地方創新子項目)。
二、選派方案
(一)中青年骨干教師項目
1.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3—6個月;
(2)訪問學者:留學期限6個月或12個月。
2.重點選派學科專業
緊密圍繞浙江省“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堅持以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為總指引,按照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和深化數字化改革的要求,聚焦三大科創高地建設,以及人工智能、集成電路、新能源、大數據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需要,確定相關重點選派學科專業。理工類優先考慮智能制造工程、機器人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新能源材料與器件,以及涉海類(包括海洋工程類、海洋科學類、水產類)、電子信息類、機械類、生物科學類、計算機類、材料類、化工與制藥類、能源動力類、農學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醫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等專業。人文社科類優先考慮現代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相關專業,以及設計類、美術類、外語類、教育類、涉外法律類等專業。
3. 重點選派對象
根據浙江省高等學校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重點考慮以下人選:
(1)中青年學科/專業帶頭人培養對象;
(2)優秀青年教師培養對象;
(3)創新團隊優秀人才梯隊培養對象;
(4)從事高校國際化專業及課程建設的教師,以及承擔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教學任務的教師。
(二)地方創新子項目
1. 選派范圍
在已獲批地方創新子項目——服務浙江省“一流學科”建設工程項目的我校“控制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兩個學科中選派。
2. 留學身份、規模及期限
“控制科學與工程”年度選派規模共4人,其中高級研究學者1人(6個月/人)、訪問學者2人(12個月/人)、博士后1人(12個月/人);
“環境科學與工程”年度選派規模為訪問學者2人(12個月/人)。
3. 留學國別及留學院校
德國:凱澤斯勞滕工業大學;澳大利亞:斯文本科技大學;加拿大:康考迪亞大學;日本:東京工科大學;比利時:根特大學。
三、申請條件
申請人的基本條件、外語要求須符合年度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的規定(具體可通過國家留學網查詢: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91)。具體外語條件見2022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專欄《外語合格條件》。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條件者,如系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也可申請本項目,但須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語水平的專門的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如WSK/TOEFL/IELTS考試成績單復印件等。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錄取申請時外語水平達到合格標準的申請人。
申請人須提前獲得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邀請函方可申報,如無正式邀請函不予申報該項目,邀請函具體要求請見附件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2年部分公派項目申報時間有較大變動,存在申報時間接近的現象。為確保教師權益,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通知,申報“2022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即“面上項目”)的申請人可以在該項目錄取結果未公布時同時申請地方合作項目。如被“面上項目”錄取,申請人應第一時間告知學校和省教育廳,已錄取的申請人不再參與地方合作項目評審。
由于人員錄取后需辦理相關手續及簽證事宜,建議邀請函上派出時間在2022年11月以后。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相關規定,2022年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申請人在聯系邀請函時,須在邀請函中明確派出時間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
四、選派辦法及時間安排
選派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省教育廳初審、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的方式,確定最終錄取人員。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5月1日—5月9日:申請人網上申報。申請人應在此期限內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按照《關于準備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地方合作項目)》(見附件1)準備申請材料,按順序整理成冊,并提交所在單位審核。請各申請人認真閱讀網上申報指南(見附件2),確保網報成功。選項特別提醒,申報項目名稱:地方合作項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項目: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申報地方創新子項目的請選擇:地方創新子項目);受理機構名稱:浙江省教育廳。
各單位請認真審核申請人的材料,結合本單位學科及隊伍建設等需要進行推薦,其中,申請中青年骨干教師項目2人及以上的需排序推薦,申請地方創新子項目無需排序;填寫《2022年地方合作項目申請人匯總表》(中青年骨干教師項目見附件3-1,地方創新子項目見附件3-2),并在每位申請人的《單位推薦意見表》上填寫推薦意見,加蓋單位公章。
在推薦申報人選時,各單位應著重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品行學風等嚴格把關,并在申請人的《單位推薦意見表》中對上述表現做出評價。
請各單位于5月10日前統一將申請人的紙質申請材料、《地方合作項目申請人匯總表》各一式1份交人事處師資辦(東科教樓南223),同時將每位申請人的留學申請表(系統導出PDF版)、單位推薦意見的電子版(word版本,不超過500字),以及匯總表的電子稿以單位命名統一打包發送到:szk@zjut.edu.cn。
(二)5月13日前:學校組織推薦并報省教育廳。
(三)5月22日前:省教育廳組織初審,確定參加終審的候選人并報國家留學基金委。
(四)8月:國家留學基金委公布錄取結果,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查詢錄取結果,下載打印錄取文件。
(五)10月:符合條件人員陸續派出。
(六)外語未達標的被錄取人員可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組織的語言培訓或自行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及其他認可的外語水平考試,有意參加外語培訓者,應在申請表中注明意向培訓地點。
五、項目經費
根據國家公派留學經費核算辦法及省教育廳與國家留學基金委地方合作項目協議,中青年骨干教師項目及地方創新子項目經費由省財政和國家留學基金委全額承擔。
六、派出與管理
(一)各單位應從培養高層次人才,推進國際化戰略高度出發,重視公派留學項目的選派工作,注重推薦在教學、科研、學科建設等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中青年骨干教師。單位推薦意見應結合學院(部)和學科隊伍培養需要,針對每位教師的具體情況填寫。為鼓勵中青年骨干教師申報國家公派留學項目,對尚未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要求的骨干教師,學校也給予推薦。
(二)申請人申報前請事先登錄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查閱有關材料;熟悉網上報名系統及相關要求,尤其是“主要學術成果”“研修計劃”等欄目填寫要求,以提高申報項目成功率。省教育廳整理了常見問題解答(見附件4),其中涉及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家留學基金委對2022年地方合作項目申請人適當放寬外語合格條件的認定標準,已提前在學校人事處網站發布提示,請申請人全面了解項目信息及注意事項。
(三)人員錄取后,按照國家公派留學要求持因私護照辦理出國手續;在外期間,納入國家公派留學統一管理。國家留學基金委按申請人填報的志愿進行評審錄取,原則上不受理變更留學國別、變更留學單位、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未經批準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能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省教育廳也將對隨意放棄錄取資格的教師及派出情況不理想的高校進行通報處理。請申請人充分考慮工作、家庭等實際情況,確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請,以免影響項目實施及個人發展。
(四)留學人員派出前須分別與國家留學基金委和學校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明確義務和責任。留學人員結束研修任務回校報到時,應向人事處提交留學總結報告,并在學院或學科范圍進行學術匯報。
(五)未申請過“海外研修支持計劃”的教師可申請出國研修期間工資等待遇按“海外研修支持計劃”執行,支持期限不超過12個月。有關出國管理的其他事項按《浙江工業大學教職工公派出國(出境)暫行規定》執行。
聯系人:陳老師,聯系電話:88320543,郵箱:szk@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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